关于2018年设备采购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系(院)、部门: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将要开展2018年设备采购计划申报工作。请各系(院)、部门按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一、 各系(院)、部门按照《四川音乐学院设备采购计划申报审批办法(试行)》的基本精神,由部门国资设备工作小组、部门负责人牵头完成2018年采购计划的论证及制定工作,对采购计划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场地配置等形成审核论证意见,如有大精设备还需按要求进行采购论证。
二、 各系(院)、部门申报2018年设备采购计划需报送以下资料:
1. 申报清单。本次提交的设备申报清单只需要提交申购设备的名称、数量、参考价格,以后需要时再按国资处的通知要求完善参数。申报清单区分教学(含科研)设备、办公设备、乐器、耗材四类分别编制。成套购置并需要配套使用的多种设备请明确予以注明。
2. 申报说明。采购设备的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场地配置等审核论证意见,包括申报设备(主要是集中建设的实验室、工作室之类)主要用途(不能泛泛而谈用于教学,应明确到底哪些专业、课程,适用对象,利用率等);现有同类设备配备状况;主要是新增配备还是更新原有设备等等。
3. 大精设备初步论证报告。
三、 各系(院)、部门于2017年9月底前将本部门2018年设备采购计划以书面及电子文档方式报学校国资处综合科张婷老师(电话85490031)。
附件:2018年四川音乐学院设备(乐器)采购申报清单
国资设备处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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